2003年2月13日,歐盟(EU)正式公布了從1998年4月開始先后4次修訂的RoHS指令案(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案)和WEEE指令案(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于電子電氣廢棄物的指令案)。
這兩項指令從開始制訂到公布,使全世界覆銅板業界開始了無溴覆銅板的研制。主要是在RoHS 指令案中,要求“投放于市場的新電子和電氣設備不包含鉛,汞,鎘,六價鉻,多溴二苯醚(PBDE) 或多溴二苯(PBB)。”(業界也有將PBDE 和PBB 稱“聯苯”者,實際上此兩種物質從分子結構式看,不是“聯苯”,而是“二苯”)在WEEE 指令案中,則要求“必須從任何分類收集的廢棄電子電氣設備中除去含溴化阻燃劑的塑料。”覆銅板使用的四溴雙酚A和五溴二苯醚等阻燃材料,無疑是WEEE指令中的“溴化阻燃劑”,所以電子元件和整機制造商自然要求供應不含溴的覆銅板。目前在我國的大中型覆銅板制造企業,一般都有無溴覆銅板生產。
自2008年起,歐盟啟動原RoHS 指令的改寫工作,2011年7月1日發布了2011/65/EU,要求歐盟各成員國2013 年1月2日前將新的RoHS指令內容轉換成本國法規,也就意味著新指令從2013年1月3日起全面實施。業界通常稱2011 年7月1日發布的為RoHS 2.0或新RoHS 指令,2003年2月13日發布的稱原RoHS指令。